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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私人物品海关规定

1.报关手续 :

每位新入境移民于第一次报到时,应详列随身携带行李及随后运到物品,于抵达机场时申报海关。

该份清单请列一式一份:

第一份: 随身行李 (ACCOMPANIED GOODS)

(甲)  珠宝,首饰,手表(型号及款式) - 请附上照片及价值,方便官员过目及以后出国旅行 作凭据以资证明。

(乙) 皮草,皮裘 - 官员特别留意,可能于检验后盖印证明。

(丙) 随身电器 - 如风筒,电饭煲要列出型号。

(丁) 衣服 - 只须申报件数或多少即可。

第二份: 寄运行李 (GOODS TO FOLLOW,SECOND SHIPMENT)

详列所要寄运的家俬行李,电器及杂物。可以参照托运公司为阁下准备的包装清单,惟必须加上物件的总数量及价值(建议用打字机分别列明以便查阅)。

如所携带物件于原居地拥有及使用过(不包括工厂或商业用途者),可获免税。海关经审核及盖章后,会为阁下填写一份记录表(B4E FORM),给予物主存底。

2.电器用品:

加拿大本土家庭电器用110伏电压,60赫兹电流,故此阁下寄运电器时需注意。

3.汽车:

加国对于空气污染问题和汽车安全规格极为重视,凡自一九七一年后出厂之汽车,除必须把右方向盘改为左方向盘外,气缸,气喉及底盘均需于当地换妥,以确保不会造成空气污染。寄运之前,最好跟加拿大运输部查清楚其车辆可否进口。

4.宠物:

寄运猫,狗,鸟类,蛇到加国,必须具备认可证及有效检疫证明书。

5.禁品:

鉴于有动植物疾病及疫病广泛传播,祸延世界大多数国家,故此加国为保护及预防此种疾病影响其畜牧及农业,严禁输入以下物品,违者将被判罚款或监禁处分。

A肉类:肉类罐头及含有肉类之食物,如香肠,牛肉干。

B牛油或奶类食品。

C豆类,种子或球茎类:凡未经证明之植物产品包括花种,豆类,马铃薯,草根类。

D泥土或木屑:凡未经制练之泥土,木糠,木屑,禾草,藤丝,皆不可以附同行李,家俬或用作包装用途带入加国。

6.食品类:

小量干货类食品如冬菇,发菜,人参,可以随身或寄运,不过一定要外观清洁,如真空处理或礼盒包装更佳。

7.烟酒类:

必须将牌子,酒精成份及容量,清楚列于报关表内,加国关员除征收较高之烟酒税款外,更会开货箱详细检验。

8.武器,枪械:

森林刀,武士刀,匕首,打猎用弓箭,枪械或气枪。因加国各省法例不同,请先向加国领事馆询问或预先登记。

9.药物或毒品类:

加国普遍禁售的药物,请向药剂师或医生查询,或取得合法证明书(兴奋剂,麻醉药皆列入毒品类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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